绵阳开放大学关于开展评选2023年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2023-11-30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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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开大分校、校本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3〕10号)和《四川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省校下发给绵阳开大的优秀毕业生名额(绵阳开大系统可推荐3名优秀毕业生)。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开、省开文件要求进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文件精神

系统各办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四川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吃透政策,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规范评选流程,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畅通举报和意见反馈通道,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评选。

二、本次优秀毕业生人数名额分配:

根据本次评选活动通知中的范围和标准要求,向市校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校本部、江油分校、三台分校、盐亭分校各推荐一人,市校进行差额评选出3人,报党委会审定后向省校报送。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

1、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策和标准,严把初审关,好中选优。严格按照模板格式报送材料,不得随意修改。

2、本次评选对象为2023年1月和7月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

3、获得学位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4、获得重要奖项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优秀事迹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5、在校期间以四川开放大学名义参加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得过奖项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6、各分校要认真填写初审意见,初审意见应包含对申请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

7、若上报的材料不规范或超过报送时限,则不再递补材料,直接视为“不符合”标准。

8、报送时间:2023年12月4日前将电子和纸质材料报给教务处吴玲瑕老师处。

联系人:教务处吴玲瑕

电话:(0816)6929263

邮箱:67965914@qq.com

 

附件:《四川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四川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可编辑版.docx


 

 

绵阳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